北京大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领军学府,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创新发展。为响应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_x0008_业人才,现启动2026年“法律博士专_x0008_业学位”项目外国留学生招生工作。项目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外国留学生攻读非全日制法律博士研究生学位。
一、培养单位与项目介绍
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自1904年京师大学堂设立法律学门至今,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服务社会发展进步、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拥有法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专_x0008_业设置完整齐备,各二级学科实力均位居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顶尖梯队。学院拥有众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领军人才,每年招收、培养、输送大批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卓越法治人才。学院改革发展连年取得突出成绩,为稳步推进“双一流”建设、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前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教育部主持的各项评估工作中均位列国内顶尖序列,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学科榜单、QS世界大学排名法学专_x0008_业榜单中,也长期处于领军地位,显示出北大法学的强劲实力。
北京大学法律博士项目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德法兼修,具有全球视野和理论素养,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培育具备创新性、实践性、理论联系实际、问题导向突出的新兴学科。
北京大学法律博士项目设置以下培养方向:
1.司法与诉讼方向。本方向直面司法现代化改革中的复杂挑战,整合北京大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等学科优势,聚焦犯罪治理、民商事权利救济、司法程序创新、裁判方法论等前沿领域,致力于培养精通证据科学、庭审驾驭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能够胜任高水平司法、检察及律师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2.公法与国家治理方向。本方向聚焦于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性法治命题,汇聚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术力量,系统研究中国宪制与行政法体系、法治国家原理、传统治理智慧传承以及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核心议题,重点培养能够参与国家立法、政府法治、合规监管与可持续发展治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3.公司与市场法治方向。本方向应对科技迭代与全球化带来的规则重构,融合北京大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顶尖资源,聚焦公司治理与金融创新、反垄断与公平竞争、跨境投融资规则、绿色合规与ESG等前沿领域,旨在培养精通市场法律规则、能够驾驭国内国际复杂商业环境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4.涉外法治方向。本方向聚焦大国博弈下的国际法治话语权竞争,依托北京大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及比较法研究的深厚基础,重点攻关国际法前沿理论、全球经贸规则重构、“一带一路”法治保障、气候变化与能源治理等战略议题,致力于培养具备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复杂跨境法律事务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二、报考政策
(一)申请条件
报考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2026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20年4月30日_x0008__x0008_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硕士或以上学位;
4.原则上应至少具备一个法律专_x0008_业学位,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并有5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优秀的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
6.具有相应的语言水平和科研、实践能力。
(二)申请流程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2026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docs/20251020095346239221.pdf?CSRFT=BQBA-OEPX-5NSJ-53RO-3ANO-GLC2-H21S-1PVN)。
申请费用:800 元人民币。申请人须于申请时间截止前在线缴纳申请费(根据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仅接受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不予退还。上传材料不全或未成功缴纳申请费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叁)申请办法
考生需登录北京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填写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及申请承诺书。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cn/down/brochures.php?cate=13;
2.护照首页。须上传自2020年4月30日起连续使用的且入学后叁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所有普通护照首页;
3.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学位证书如果是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原件和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
注:已毕业的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具备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两篇)。如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7.个人陈述原件。使用所申请项目的授课语言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介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等,5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cn/down/brochures.php?cate=13;
8.两封与报考专_x0008_业相关的职称为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_x0008_家的推荐信,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推荐人在申请人提交发送邮件申请后会收到系统发送的邮件,可根据系统说明完成在线推荐或上传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cn/down/brochures.php?cate=13;
9.一封雇主单位的推荐意见(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
10.汉语水平证明原件: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210分以上、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的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汉语水平证明文件;
注:参加新 HSK7 级-9 级考试者可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报告。
所有申请人的汉语语言(中文普通话)能力须达到与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起上课、讨论、考试以及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要求。
11.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_x0008_利等(如有请提供);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提交扫描仪清晰扫描后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
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填写的护照姓名、国籍、性别、出生日期信息和上传的照片一经确认提交在入学前一律不准修改。
在递交申请前务必自行检查和确认所有文件(含两封推荐信)合格以及齐全。因材料不全或不合格未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自行承担后果。
重要提示: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报考本院的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志愿。报考系统中填报的导师信息仅作为意向参考,录取后法学院将统一组织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导师指导关系。
叁、初审
1.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材料转送各招生院系;
2.法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组织专_x0008_家集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既往学业表现、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材料审核,择优拟定准予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四、复试
1.复试拟于2026年春季学期进行,具体复试安排将于复试前公布;
2.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专_x0008_家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专_x0008_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1)&苍产蝉辫;笔试:满分100分,考察考生的法律专_x0008_业素养和研究写作能力;
(2)&苍产蝉辫;面试:满分100分,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与品德、研究兴趣、实务问题解决能力、学术规范意识和英语水平;
(3)&苍产蝉辫;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60分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苍产蝉辫;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3.复试前,考生须提交护照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汉语水平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要求提供的材料,并按学院要求进行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供核验。如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语言水平证明等各项材料有疑问,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五、其他事宜
1.所有录取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不提供住宿;
2.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3.学费共计54万元人民币/每生(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4.若上级部门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文件的内容均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请考生们及时关注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1.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法律博士教学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45279,010-62751693
电子邮件:jd@law.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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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