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8日下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秘书长克里斯托弗·贝纳斯科尼博士(Dr. Christophe Bernasconi),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及其当前工作——聚焦国际民事诉讼”(The HCCH and its Ongoing Work, with a Focus on Transnational Litigation)为题开展学术讲座。讲座由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博雅特聘教授何其生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教授、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长聘副教授曹志勋、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区域办事处代表赵云担任评议人。

在讲座开始前,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院长郭雳教授对贝纳斯科尼秘书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长期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期待未来双方在科研、教学与实践领域进一步拓展深化合作。随后,郭雳院长与贝纳斯科尼秘书长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本文以文字实录的方式呈现讲座核心要点。
贝纳斯科尼: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HCCH)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893年。在托比亚斯·阿瑟(Tobias Asser)倡议下,13国代表在海牙召开首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聚焦民事诉讼程序与管辖权问题,并于1896年通过首部海牙公约——《民事诉讼程序公约》。此后数十年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多次召开,各国围绕广泛的国际私法议题展开谈判,并陆续缔结多项条约。
在1951年举办的第七届会议上,与会国通过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章程》,该章程于1955年生效,正式确立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作为政府间常设国际组织的地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迄今已推动40余项公约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制定与实施。
(二)核心使命
《章程》第1条明确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使命是逐步统一相关国际私法规则,提升跨境法律关系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除传统国际私法关注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外,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还特别注重“跨境司法合作”,并共同构成了其聚焦的“3+1”个核心问题。
作为国际私法领域的权威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致力于凝聚各国共识,推动国际公约的制定与实施,其务实行动生动诠释了有效的实用多边主义。这与我国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Global Governance Initiative, GGI)的价值目标高度契合。
(叁)成员方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由92个成员组成,工作覆盖全球158个国家。中国于1987年7月3日成为成员国,目前是《海牙认证公约》《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海牙收养公约》的缔约国,并于2017年9月签署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四)公约制定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聚焦叁大领域:其一,国际家庭与儿童保护。如《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海牙国际性非法诱拐儿童民事事项公约》《未成年人监护公约》等;其二,国际民事诉讼。如《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对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海牙判决公约》等;其叁,国际商事与数字法。如《对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对于经由中间人持有证券的某些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等。当前重点推进项目包括平行诉讼与关联诉讼、数字货币和碳排放市场规则等。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公约有着严谨的机制,一项公约从最初提出到最终生效实施,一般需经历六个关键环节,即提案发起、专_x0008_家组专_x0008_题研讨、工作组文本起草、特别委员会审议、外交大会磋商谈判,以及公约签署后的实施与动态监督。

二、解读核心公约及草案

(一)《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于2005年06月30日由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二十次外交大会正式通过,并于2015年10月1日生效。该公约确立了叁项核心条款:其一,被当事人选定法院应当受理案件;其二,未被选定的法院应中止或驳回诉讼;其叁,被选定法院作出的判决应获承认与执行。
该公约首次在国际层面明确了法院选择协议的排他效力,充分彰显了意思自治这一核心原则,有助于增强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确定性,并可有效降低平行诉讼发生概率与判决冲突的风险。同时在仲裁机制_x0008__x0008_之外,该公约还为跨境民商事争议解决提供了高效可行的替代方案,提升了国际商事法庭对于当事人的吸引力。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
《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于2019年7月2日由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二十二次外交大会正式通过,并于2023年9月1日生效。该公约的核心条款如下:其一,缔约国判决应在其他缔约国获得承认与执行;其二,承认与执行须以间接管辖权为基础;其叁,明确拒绝承认与执行的事由,例如违背公共政策;其四,新成员加入后,现有缔约国可在12个月内决定是否与其建立条约关系。
该公约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司法合作,提升对外判决的可及性,为跨境贸易、投资及人员流动提供统一的法律保障。其与《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互为补充、协同推进,有望成为国际民事诉讼领域里程碑式公约。
(叁)海牙管辖权项目
管辖权项目是海牙国际民事诉讼规则体系的进一步拓展,旨在应对平行诉讼与关联诉讼所导致的司法资源浪费与裁判冲突问题。2019至2021年间,专_x0008_家组就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展开讨论。2021年以来,管辖权项目进入工作组阶段并先后召开了九次会议,针对平行诉讼与关联诉讼的约束规则,工作组会议确立了直接管辖权规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并探讨了司法协助与合作机制。目前,公约草案已开始面向全球征求意见。
评议环节:

吴用: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自成立以来,通过一系列重要公约,有力推动了国际私法统一与国际民事诉讼理论发展。过去四十年,在全球化背景下,欧盟正在寻求构建统一的国际民事诉讼框架,中国亦积极参与其中。但近年来逆全球化抬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似乎面临着发展困境,部分公约成效未达预期,各国及学界尚未形成有效共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统一国际私法“梦想家”们亟需探索应对_x0008__x0008_之策。
贝纳斯科尼:
在全球化纵深发展、跨国民商事交往愈发频繁的今天,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作为协调国际私法事务的核心多边机构,在推动跨国合作深化、保障个人与公司等各类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已然成为现代国际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即便当初这一会议未能成立,在民商事纠纷跨国属性日益凸显的态势下,也亟需这样一个具备专_x0008_业经验、成员国基础广泛的多边平台协调国际私法事务。
全球格局的不确定性既为各国利益博弈提供了空间,也对多边治理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虽体量不大,但凭借高效精干的运作模式,多个新项目正有序推进。例如海牙管辖权项目的工作组阶段已经完成,相关草案正向全球征求意见,期待各国及相关方积极参与,为进一步优化公约结构贡献专_x0008_业智慧。

曹志勋: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国际民事诉讼作为仲裁的替代纠纷解决方案,各国都十分重视。例如,新加坡利用其地缘优势更容易成为诉讼“优选地”,您对此持何种态度?第二个问题是在有限精力下,您在学术研究中如何平衡传统问题与新兴科技、新事件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
贝纳斯科尼:
第一,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成为高效的争议解决中心,核心在于法院的工作质量,而这取决于承办法官的专_x0008_业能力。他们需凭借自身能力处理各类国际案件,并对外建立起专_x0008_业公信力。这种专_x0008_业能力的培养或许需要一定时间,但中国完全有能力、也有理由实现这一目标,这是毫无疑问的。
第二,对于传统问题与新兴问题的平衡及应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始终秉持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幸运的是,我所带领的团队极具奉献精神,始终愿意主动探索,尽可能覆盖更多领域。另外,青年学生非常适合通过今天签署的合作协议参与到海牙国际私发会议的工作,围绕新兴技术及其相关问题开展研究。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能借助有限的资源完成更多工作,又能依靠积极主动的年轻一代解决相关问题,同时还能在此过程中培养该领域的专_x0008_业人才。此外,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相关公约长期有效、持续适用,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具备适应环境变化与技术革新的能力。

赵云:
本次讲座让听众深入理解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工作,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软法”与“硬法”结合的方式,在国际家庭与保护、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法、国际金融法等诸多领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当前,中国逐步投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的公约谈判工作,并在其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期待北京大学与海牙会议拓展合作,从学者互访、学生交流延伸至联合研究乃至国际组织实习等更深层次领域。

提问环节:
问题一: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方迄今已超过170个,为什么《海牙判决公约》的缔约方数量相较于前者更少?不签署《海牙判决公约》的国家有什么顾虑?
贝纳斯科尼:
首先,二者诞生的时间不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签署可追溯至1958年,距今约有70年时间。70年间,缔约方逐渐增多至170个。《海牙判决公约》诞生于2019年,我们应当给予它更长的时间,未来期待看到它被更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其次,这两个公约都为当事人解决争端提供了更多的选项,其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海牙判决公约》的拓展是一个需要兼顾规则完善、国家利益协调的长期过程。公约统一判决承认执行规则的价值会随着时间逐步凸显,后续大概率会有更多国家通过完善国内制度、协商规则细节等方式加入公约。
问题二:《海牙判决公约》将反垄断法、知识产权等相关事项排除在公约的调整范围内,但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实际上依据侵权行为效果发生地作为管辖权基础。有关反垄断法、知识产权领域的统一管辖权公约在未来是否还有谈判空间?是否还有达成一致的可能性?
贝纳斯科尼:在侵权法领域,仅侵权行为(作为/不作为)及损害结果发生地所在的国家享有管辖权,并不涵盖侵权行为效果发生地的国家。对于侵权案件是否采取如此广泛的管辖范围在谈判中尚无共识,反垄断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亦是如此。公约不包含知识产权领域的统一管辖权规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2019年谈判中各方对于知识产权、竞争法等领域的管辖权基础争议较大,无法就是否将知识产权等纳入公约达成一致。现有公约已经针对大部分争议类型进行了规定,除去和仲裁相关的事项,公约已经包括了家庭法在内的多类事项。也许在不久的将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领域的统一管辖权公约也将出现。
问题叁: 许多人认为国家核心利益与政治局势存在关联,这使得他国信任一国诉讼结果往往比信任公约结果更困难,这或许也是特定情形下出现更多“沉默方”的原因。请问这种对诉讼结果的不信任是否给您的工作带来了困难?您对此又有怎样的应对思路?
贝纳斯科尼:我不否认这类对诉讼结果的不信任确实是部分主体会考量的因素,但这一问题并非无解,各国可通过推动并保障司法机关成为独立的国家机构来逐步改善这一状况。相比这种不信任,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国家的意愿——它们不愿赋予当事人到境外提起诉讼的机会,本质是希望保留本国法院的管辖权。
但我对此保持乐观态度,因为向当事人提供调解、仲裁、司法诉讼全方位的争议解决方式至关重要。目前相关领域的参与情况其实并不差,这类制度的成熟本就需要时间,推广速度在世界部分地区或许会远超预期。就像《纽约公约》也是历经数十年才真正发展起来并成为最成功的公约_x0008__x0008_之一,对于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法院选择相关制度的成效,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只有通过未来十到二十年的司法实践才能更清晰地看到缔约国的参与情况和公约潜力。
问题四: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数字货币”等新兴领域的项目,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如何确保其所制定的规则能够跟上技术和市场的快速变化?是否存在规则一经制定便迅速过时的风险?
贝纳斯科尼:如今,面对基于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我们通过各项公约签署通过后的持续工作(例如定期召开会议)来讨论公约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如何运作。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公约能够在不修改其文本的前提下,持续适应新的技术与市场环境。我认为,未来对于数字货币等新兴领域,也将采取同样的方式来应对变化。
问题五:请问进入贬颁颁贬实习有哪些途径?需要做哪些准备?
贝纳斯科尼:贬颁颁贬持续开放实习岗位,可于贬颁颁贬官方网站进行申请。近年来收到的实习申请逐年增多,竞争者众多且均具有优秀的背景。若想申请前来实习,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展现自己对于实习内容有广泛而浓厚的兴趣,且不局限于贬颁颁贬的某一办公室所负责的内容,例如家庭法、碳市场、电子认证等领域。另一方面是展现出对国际私法的热爱和追求,说明自己作为贬颁颁贬的实习生,能够为项目做出怎样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