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颜维琦、曹继军《光明日报》(2014年12月12日04版)
&濒诲辩耻辞;做法官,当如邹碧华!&谤诲辩耻辞;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这一消息很快在微博、微信上传播,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学者,都在表示哀悼和致敬。
&濒诲辩耻辞;邹碧华走了,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谤诲辩耻辞;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一个法官的离开为什么让这么多人流泪和痛惜?有人说,邹碧华是当下最稀缺的好法官,他的学识、品格、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尤为珍贵。
1988年,从扣扣天美果冻制片厂经济法系毕业的邹碧华只身来到上海,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从事书记员工作。那一年他21岁。从此,他的生命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2003年,邹碧华担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随后,从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庭长、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到2012年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凭着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赢得了司法界的尊重和认可。在上海市高院,邹碧华负责司法改革与网络信息化等业务,忙于工作和着述的同时还兼任大学教授,是全国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学者型法官。
就在邹碧华去世的前一天,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邹碧华正是这一重大创新的主力推手。在法律界,邹碧华的演讲一直是一个传奇。半个月前,在全国律协民委会2014年会上,邹碧华以一段30分钟的演讲描绘了上海法院的信息化蓝图。他的演讲题目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和以往任何一次演讲一样,这个&濒诲辩耻辞;法院系统最好的产物经理&谤诲辩耻辞;,赢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会是他的最后一次演讲。
12月9日,邹碧华去世的前一天,还是他儿子的21岁生日。邹碧华的儿子在朋友圈写道:&濒诲辩耻辞;昨天晚上爸爸打电话祝我21岁生日快乐,还和我谈到他21岁的时候,刚刚本科毕业,只身一人来到上海找工作。除了妈妈谁都不认识,住在纺织大学学生公寓,一家家单位敲门,投简历。还说这里面有很多故事,下次有机会要和我细说,没想到却成了永别。&谤诲辩耻辞;
记者了解到,邹碧华是在赴上海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胸闷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这位正当壮年的好法官,把一生献给了他热爱的司法工作,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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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同志简历
邹碧华(1967.1——2014.12),男,江西宜春奉新人,汉族。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当选&濒诲辩耻辞;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谤诲辩耻辞;、首届&濒诲辩耻辞;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谤诲辩耻辞;、第叁届&濒诲辩耻辞;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谤诲辩耻辞;。
1984年&尘诲补蝉丑;1988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尘诲补蝉丑;1996年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尘诲补蝉丑;1999年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尘诲补蝉丑;2001年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1年9月&尘诲补蝉丑;2003年12月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
2003年12月&尘诲补蝉丑;2005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5年6月&尘诲补蝉丑;2008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08年6月&尘诲补蝉丑;2012年11月 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1月起 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邹碧华生前研究成果回顾
【编着及参与编着的书籍类】
《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评述与展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03年4月1日第1版。

本书是《证券民事赔偿丛书》之一的《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评述与展开》专着,全书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证券民事赔偿制度、证券民事赔偿规则原则、证券民事违法行为的衡量标准、损失的界定及赔偿计算方法、证券民事违法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非诉机制、前置程序及管辖、诉讼方式、当事人、执行等。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06年2月1日第3版(共发行3版)。

全书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公司成立前所生债的承担、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股东及股东大会相关问题、公司董事的义务与民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问题、关联交易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公司的解散与清算、股东派生诉讼法律问题、公司的特殊形态&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一人公司的法律问题、公司诉讼判解研究等。
《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司法疑难问题》
潘福仁、史建叁、邹碧华等着,法律出版社出版,2007年12月01日第1版。

本书是《中国并购法实务研究丛书》之一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司法疑难问题》专着,全书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判断的基本理论问题、股权变动效果与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与非自愿性股权转让有关的疑难问题等。
《少年法庭的创设与探索》
邹碧华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09年10月01日第1版。

全书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少年法庭的创设及发展历程、少年审判的基本特点、基本理念、社会调查制度、寓教于审、回访考察制度、简易程序、圆桌审判方式、犯罪预防、民事领域的拓展等。
《要件审判九步法》
邹碧华着,法律出版社出版,2010年11月01日第1版。

本书融审判实践与理论思考为一体,将法律适用过程创造性地分解为九步形成的&濒诲辩耻辞;要件审判九步法&谤诲辩耻辞;:第一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固定权利请求;第二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第叁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第四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第五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诉讼主张的检索;第六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争点整理;第七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要件事实证明;第八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事实认定;第九步&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要件归入。展现裁判层层递进、步步为营,是审判活动成为一门裁判艺术。本书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培养法律思维方法和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对于律师办案、法官审案具有实际的操作指引作用。
《法庭上的心理学》
邹碧华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11年08月01日第1版。

本书结合审判实务和心理学知识,精选19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庭审案例,对办案中遇到的疑难件引发的个人心理问题进行剖析,进而化解一个又一个棘手的矛盾,字里行间浸透着法官作为咨访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关注。本书涵盖了心理学知识许多方面,如抑郁症、行为疗法、认知疗法、现实疗法等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主要流派和方法。
【论文类】
《国企改制中劳动关系之司法认定初探》,载于《中国劳动》2004年8期,并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2004年度优秀论文。
《论归一性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载于《法学》2005年10月期。
《事实劳动关系之司法认定初探》,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期。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待证据规则》一文,载《法律适用》2006年1月期。
(来源:《上海法治报》)